美国留学签证,行政审查是怎么回事?
发布时间:2018-02-11来源:网络
内容提要: 出国留学,去往美国留学,能直接影响美国签证申请结果的行政审查是怎么回事?

出国留学,去往美国留学,能直接影响美国签证申请结果的行政审查是怎么回事?

关于美国签证申请,总有很多可以分享的。今天小编为大家讲讲美签中不太常见但又很有可能直接影响申请结果的情况:行政审查(Administrative Processing)。
 

什么是行政审查?

申请美国签证需要面试,面试结束后,签证官会当场告知申请结果:通过、拒签或行政审查。如果通过,签证官会收取护照贴签;如果拒签,申请人的护照会当场被退回。而有少数申请人会被告知第三种结果:行政审查。

导致行政审查的原因一般有以下两种:

材料不齐全(其中很多是缺少个人简历)

申请人的职业、专业研究方向比较敏感

领事馆认为申请人的情况可能对美国造成安全隐患,需要进一步对申请人背景进行核实。

如果是由于缺失材料导致的行政审查,领事馆在面谈之后会收取护照,同时给一封书面信函,说明需要提交的材料及具体的提交方式。
 

在行政审查期间,申请人应该怎么办呢?

大多数被行政审查的原因是职业关系,所以一旦被告知行政审查,请务必及时告知工作单位及相关人员,随时准备好接听调查电话(当然,并非一定会通过申请人在职证明上的联系电话进行调查,领事馆调查背景的方式有很多...总之,尽可能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应对,包括申请表上填写的所有电话号码的主人都需要及时沟通好...)

如果收到补件通知,请及时按要求补充材料

按照使领馆规定,如果超过2个月还没有收到审核结果,可以尝试联系使领馆跟进审理状态(如有人遇到这种情况,说明案子已经很复杂了,后面可能还需要花更长的时间进行调查......)

如果审理时间超过3个月,还没有收到任何通知,你基本可以取消你的旅行计划了(特别是那些提早定了机票和酒店的申请人,建议直接取消吧...)

行政审查结束之后会给出最终的审理结果:获批 OR 拒签

 

行政审查对后续美签申请有什么影响吗?

接受过行政审查最后获批的签证,签证页上会注明“Clearance Received”的字样。

凡是带有“Clearance Received”标志的美签,申请人下次申请美签时,则无法使用代传递服务,也就是必须再次亲自到使领馆面签...但,如果失效的B-1、B-2、F-1、J-1类签证符合以下条件,可不受此条款约束:

对于注明“已接受过行政审理(clearance received)”的B-1, B-2, B-1/B-2类签证,签证上的行政审理日期必须在过去的12个月以内;

对于注明“已接受过行政审理(clearance received)”的F-1类签证,签证上的行政审理日期必须在过去的12个月以内;

对于注明“已接受过行政审理(clearance received)”的J-1类签证,签证上的行政审理日期必须在过去的12个月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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